香港首支SPAC公司Aquila ACQ-Z(7836)於三月中於正式掛牌。回望過去兩年美股牛市光景,SPAC公司的炒作早已屢見不鮮,惜隨市場轉勢,SPAC炒作於去年告一段落。港交所及監管機構亦維持一貫「後知後覺」的作風,曲終人散後方將SPAC推出市場。SPAC公司結構與正股有異,內裡財技操作超變萬化,投資前誓必審慎。

借殼上市 極速收割
SPAC公司早已存在於資本市場十數年,惟近年美股市況波幅龐大,SPAC漸成為炒作焦點。SPAC精髓在於「借殼上市」,先以一間空殼公司集資上市,於上市兩年內利用集資資金購入項目。市場暢旺下,對「殼」的需求勁高,因一家私人公司若以正途上市,可謂漫漫長路。提前準備報表是籌備上市最重要一環,私人公司多傾向於壓低報表利潤「避稅」,但於港交所主板上市,需提交三年乎合盈利資格的報表,換言之,私人公司如有上市意途,需提前數年預備,若不幸三年後正著熊市,則陷入兩難,若維持報表盈利需年年繳重稅,若放棄則前功盡廢。SPAC則提供上市捷徑,於較低審計要求下,讓私人公司迅速上市,於市況利好下,盡早集資,大炒一番。

股權圍乾 散戶勿近
是次Aquila ACQ-Z(7836)由招商銀行及其旗下高管發起,配合其上市期權(4836)同步發行,只供專業投資者(PI)買賣,明顯監管機構仍在試驗SPAC於港股的可行性。招股書列明收購目標為「綠色能源、生命科學及先進科技與製造公司」,實屬廢話,因SPAC公司收購目標從來只有此類高增值,易炒作行業。以現時市價計算,一手成交動輒近百萬,謝絕散戶,即使家財萬貫亦不宜參與,全因此類全配售,市場缺乏成交的股票,外來投資者若不能接收內幕資訊,早晚招來滅頂之災。
代理人問題 反噬股東
SPAC公司最大風險在於潛在的代理人問題(agency problem),SPAC公司股份可分兩類,A類股份由投資者持有,B類股份由發行人持有,發行人持有的股份成本極低,另有期權可攤簿現有現股東股份。以Aquila ACQ-Z為例,行使期權前,投資者持股80%,發行人持股20%;行使期權後,投資者持股70%,發行人持股30%。若SPAC成功收購有價值項目,帶升股價,論功行賞,發行人獲利當然無可厚非;惟若SPAC於兩年內未能收購具價值項目時,發行人或會收購價值低於當初集資額項目,再將其無成本股份及期權套現,陷投資者於不義。SPAC的代理人問題於美股極為常見,他朝若投資本地SPAC,務必留意發行人底細,衡量「走佬」風險。
觀乎現時SPAC的發展進程及市況,筆者相信SPAC於短期內不會成為港股炒作目標,現刻只能守株待兔,靜待東風來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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